一、肇事逃逸驾照是否会吊销
肇事逃逸的驾照会被吊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怎么认定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
1、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
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平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
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
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不仅是道德好坏的行为,而且也是触动了法律,这种行为是特别自私的,我国对于这一行为也是制定了严厉的处罚,只要发生此事,那么直接吊销驾照还要处罚罚金,所以,承担错误是我们每一个公民该做的,这样才能被辩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6-08-30 09: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法规
只要满足这两个核心条件,发生本次轻微伤交通事故且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的情况,不会影响您驾驶其他合规机动车:
您本人的驾驶证处于合法有效状态:没有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吊销、注销;
您准备驾驶的另一辆车符合要求:车辆手续齐全、年检合格,且驾驶车型与您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一致;
本次事故仅为轻微伤、未构成刑事犯罪,也不存在酒驾毒驾等应当吊销/暂扣驾驶证的法定情形,交管部门不会因此限制您驾驶其他车辆。
2026-08-19 0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结合您的情况,您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已经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属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026-08-18 09:00
死者家属前往交警部门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必备基础材料
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您是死者近亲属的材料,比如户口本、结婚证,或者由户籍地/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死者已经办理户籍注销,可一并携带户籍注销证明。
2026-08-05 09: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1年版)》第八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2026-07-16 17:34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拍摄事故现场的全景、车辆位置、刹车痕迹、交通标线,保存行车记录仪录像,避免挪车后无法划分责任。
及时报警定责:双方变道碰撞通常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建议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是后续索赔、保险理赔的核心依据。
保险理赔处理:如果认定为同等责任,双方走各自交强险/商业险理赔;如果一方为全责,由全责方承担对方全部维修、人身损害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