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切卵巢手术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手术治疗时误切了卵巢的,是属于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遵循的原则
1、自愿原则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条例关于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都取决于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医患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自愿原则体现在:
第一,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选择调解的自愿。选择行政调解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必须是医患双方共同自愿的意思表示,一方不自愿也不能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方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停止调解。
第二、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结果的自愿。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涉及对民事权利的处分,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单位都无权干涉。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赔偿数额的建议。
2、合法原则
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活动和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可以互谅互让,可以妥协和让步,但是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项目计算,应当公平合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024-12-18 14:14
遇到非法行医医美事故,受害者应立即停止接受非法医疗服务,并确保自身安全。接下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收集并保存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支付凭证、通讯记录、治疗前后的照片对比等,这些将是维权的关键依据。
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行医行为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受害者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相关卫生监督部门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请求调查处理。
提起民事诉讼:
若与非法行医者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非法行医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损害等。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真实、全面的证据材料。
考虑报警处理:
如果非法行医行为涉嫌犯罪,如造成严重后果或涉及诈骗等,受害者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明事故经过,让法律为受害者主持公道。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为了明确伤害原因、程度及与医美服务的因果关系,受害者可以申请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将为后续的维权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
重点内容:在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应始终保持冷静,依法依规进行。同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安全,避免受到二次伤害。如果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2024-12-16 15:26
即使医疗事故死亡没有直接证据,患者仍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和维权。重要的是,患者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2024-12-13 08:57
医疗纠纷取证需全面、细致、合法,通过记录细节、保管医疗文件、留存现场物证、注意沟通录音等方式,能够为后续的纠纷解决提供有力的支持。
2024-12-13 08:54
2024-12-12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