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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原车主需要担责吗

交通事故 2022-07-05 09:28 标签: 交通事故

一、报废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原车主需要担责吗

报废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原车主是否需要担责,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原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

(1)如果原车主以买卖方式将报废车辆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原车主和受让人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2)如果原车主将车辆报废,报废单位将车辆转让给其他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原车主不承担责任。

二、汽车报废有哪些程序

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车辆予以报废。

4、首先须经车管所核准报废后,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由指定的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后,在公路规费有效期内,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其影印件,到车籍所在地的公路规费征集机构办理销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拼装车或报废车侵权责任】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杨林礼律师

杨林礼律师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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