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颅脑损伤紧急抢救是否会构成医疗事故
对颅脑损伤的患者进行抢救,属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的紧急情况,如果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二、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非法行医的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侵权责任,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
3、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过错的医疗行为已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如致死、致残或给患者造成不必要机体组织损伤等。
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所受的损伤后果有因果关系。因医疗行为本身具有损害性特点,病员本身既存的病理性改变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患者现存的损害后果往往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所谓的多因一果。
5、在分析过错的医疗行为与既存疾病在损害后果的作用力时,不能忽视患者原有疾病对损害后果作用力。多因一果的损害赔偿之诉,在判断原因事实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关系时,日本法医学家渡边富雄与其他学者所采用损伤参与度,值得我们借鉴。所谓的损伤参与度是指损伤、既存疾病与现存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采用定量比例制的方法来判断、确定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紧急情况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12-18 14:14
遇到非法行医医美事故,受害者应立即停止接受非法医疗服务,并确保自身安全。接下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收集并保存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支付凭证、通讯记录、治疗前后的照片对比等,这些将是维权的关键依据。
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行医行为应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查处。受害者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相关卫生监督部门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请求调查处理。
提起民事诉讼:
若与非法行医者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非法行医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精神损害等。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真实、全面的证据材料。
考虑报警处理:
如果非法行医行为涉嫌犯罪,如造成严重后果或涉及诈骗等,受害者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明事故经过,让法律为受害者主持公道。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为了明确伤害原因、程度及与医美服务的因果关系,受害者可以申请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将为后续的维权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
重点内容:在维权过程中,受害者应始终保持冷静,依法依规进行。同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安全,避免受到二次伤害。如果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2024-12-16 15:26
即使医疗事故死亡没有直接证据,患者仍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和维权。重要的是,患者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2024-12-13 08:57
医疗纠纷取证需全面、细致、合法,通过记录细节、保管医疗文件、留存现场物证、注意沟通录音等方式,能够为后续的纠纷解决提供有力的支持。
2024-12-13 08:54
2024-12-12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