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遗嘱是否可以撤销该遗嘱
设立遗嘱可以撤销该遗嘱。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被继承人立遗嘱后,遗嘱人无正当理由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依法撤销遗嘱。
二、遗嘱有效需满足哪些要求
1、有效的遗嘱应当采取下列五种形式之一: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对此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在这五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若其他遗嘱的内容和公证遗嘱的内容冲突无论公证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均优先适用。
(3)、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并且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采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
2、其中,在需要有见证人在场方可生效的遗嘱形式中,以下人不得作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和继承人、受遗赠人具有某种法律关系而基于此种法律关系继承人、受遗赠人受有利益时其也会随之受有利益。例如丈夫和妻子基于夫妻关系丈夫取得财产妻子也受有相应的利益。
遗嘱的订立并非那么容易,针对不同形式下的遗嘱,法律中都有不同的要求。其中要注意一点,就是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那么需要先划分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然后再对那部分财产进行遗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6-10-29 09:05
重婚罪的刑事诉讼与离婚诉讼分属刑事、民事两类独立的司法程序,无法在重婚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直接一并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但您可以在提起重婚罪刑事自诉(或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推进重婚罪公诉程序)的同时,另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类诉讼基于同一重婚事实的,法院通常会协调关联审理,不会影响您的实体权利主张。
从程序规则的角度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重婚案属于“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您作为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重婚刑事责任。但刑事诉讼的核心审理范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进而决定是否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离婚诉讼是解决婚姻关系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身份与财产权益的纠纷,两类程序的审理范围、适用法律、裁判规则完全独立,刑事审判庭没有权限在审理重婚罪的过程中直接对离婚的民事诉求作出裁判。同时,根据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仅限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受理范畴,因此无法在刑事程序中一并提出离婚主张。
2026-10-29 08:58
男方存在过错行为:即男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或注意义务的行为,例如强迫您发生性关系、强迫您进行流产、在您流产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如拒绝陪同就医、提供错误的护理指导、在您身体未恢复时强迫发生性关系等)、明知自身存在传染性疾病仍与您发生性关系导致您生殖系统受损等。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您自主决定流产,且男方在流产过程中没有不当行为,那么男方在法律上不存在过错。
2026-10-29 08: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6-10-28 08:58
这是更优先的选择,毕竟组建家庭不容易。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走法律程序,重点是双方坦诚沟通:您兄弟需要明确认错、和婚外对象彻底断绝关系,和配偶一起梳理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双方都愿意修复关系,可以签订书面的婚内协议,对后续的财产分配、家庭义务做出约定,既给配偶安全感,也能避免后续出现更多纠纷。
2026-10-28 08:52
首先需要明确的核心结论是:离婚后复婚的,能否主张分割财产,需要区分财产的取得时间和性质,并非所有财产都可以重新协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