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师能不能是学生的监护人
老师不是学生的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学生的监护人是父母。学生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按照顺序担任该学生的监护人。
二、学校对在校学生应承担责任性质有哪些
1、一般认为,对未成年学生负教育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的是一种一定的监护性质的责任。那么,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承担的责任就应当是全部责任。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2、因此,学校并不对学生具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学校才会承担部分责任,而这一责任只是管理责任,所谓的管理责任主要是指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但这并不是监护责任,其原来的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并没有免去,所以,我们并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是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就应该负责,这当然是片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6-08-07 10: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到不退彩礼协议,只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就会产生法律效力:
签订协议的双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辨认自己的行为后果;
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规定,也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6-08-06 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您只是单纯主张第三者破坏了您的婚姻,要求第三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在没有其他侵权事实的情况下,很难满足“直接利害关系+明确具体侵权事实”的起诉要求,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即便受理也很大概率会驳回起诉。
2026-08-06 08:46
不同情形的处理规则
1.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
如果双方并未领证,也未共同生活: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全额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法院会结合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嫁妆抵扣情况、共同生活时长、是否孕育子女、双方过错程度,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具体的返还比例,不会直接支持全额返还。例如参考司法实践,共同生活超过一年的,通常返还比例会明显低于共同生活不足半年的情形。
2026-08-06 08:38
从法律层面来说,您完全有权选择不支付彩礼,法律并未强制要求结婚必须给付彩礼,也不强制要求必须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彩礼。
婚前财产的法律属性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您的婚前财产属于您个人完全所有,是否用于支付彩礼,完全由您个人自主决定,他人无权强制要求您处分个人财产支付彩礼。
2026-08-05 0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房屋,建造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应的房屋产权自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