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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对方不履行的该如何办

征地拆迁 2022-09-29 09:34 标签: 补偿安置协议

一、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对方不履行的该如何办

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对方不履行的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守约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申请仲裁。补偿安置协议的性质属于民事上的合同,对于因此产生的纠纷,只要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守约方可以依法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不履行的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哪些可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形

1、补偿价低于市场价

法律对于补偿价格是有规定的。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对被拆迁人的保障是周到的,它要保证被拆迁人之后的居住条件至少不会下降。

2、补偿依据违法

征收补偿决定并不是从天而降的空中楼阁,它应是建立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深思熟虑推敲而成的。前期,为了确定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要进行实地测量、调研,还要进行评估等工作。征收补偿决定正是基于这些依据而制定的。那么,只要这些依据中的任何一项出现了问题,这个征收补偿决定就是不符合事实并且违法法律的,应予撤销。

拆迁补偿的认定必须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违法的行为的,可以按照上述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本身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就是不合法的,那么拆迁部门可以依法对相关违章的建筑来进行拆除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皮育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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