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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

经济纠纷 2022-11-10 09:16 标签: 赠与

一、恋爱期间赠与钱财必须归还吗

恋爱期间内的日常开销费用,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在分手后当然不应再主张返还。男女双方恋爱期间所的消费支出是不附加任何条件,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是一种无任何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履行完毕的,不能要求返还。

二、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先进行协商,看能否返还;

(2)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有财产的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唐巨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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