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的时间能算入服刑时间内吗
在看守所的时间要算在刑期内。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也算刑期。
二、假释算不算看守所关押的时间
假释应当算看守所关押的时间。根据刑法规定,不管是被判处拘役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判决前被羁押的时间(包括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可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026-08-07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您提到本案非法拘禁伴有暴力、威胁,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不属于“轻微犯罪”范畴,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的,会按照刑事案件流程推进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如果仅为轻微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才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为行政违法处理,不构成犯罪,而您的情况明显不符合该情形。
2026-08-07 09:13
如果施暴者长期持续性对家庭成员实施家暴构成虐待罪,在此过程中过失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6-07-27 09:22
对二审生效的民事裁判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只有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法院才会裁定再审。
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审申请,法院不予受理: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述前两种情形,您可以转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申请流程要点:
申请期限:一般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管辖法院:通常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双方均为公民或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也可选择向原审二审法院申请;
必备材料:再审申请书(写明再审请求、事实理由)、原一二审裁判文书、身份证明、支持您主张的证据材料。
2026-07-14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于加害人故意伤害您造成轻伤结果,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工厂场所并不影响该罪名的基础定罪量刑。
2026-07-10 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罪判刑分为两种情况:
满足金额标准即可入罪
全国通用的基础金额标准为: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3000元以上,即可达到“数额较大”的入罪标准,构成盗窃罪需要被判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在1000元-3000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入刑数额标准,比如部分发达地区将数额较大的起点确定为2000元。
不满足金额也可入罪的特殊情形
即便盗窃金额未达到1000元,只要存在以下情形,依然可以定罪判刑:
多次盗窃: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
入户盗窃:非法进入他人供家庭生活的、与外界隔离的住所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国家禁止的器械,或者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
扒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如果存在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盗窃孤寡老人/病人财物等8种特殊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一般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也就是入罪起点可以降低到500元-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