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否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

刑事辩护 2022-11-26 09:03 标签: 公诉

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否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犯罪是不需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般属于受害人告诉才受理,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怎么处罚

1、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我国刑法上规定:

(1)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必须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2)造成被害人自杀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故意杀人罪处罚。

2、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王燕律师

王燕律师

四川万卷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