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赠与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赠与的房子能要回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诉规定。
二、赠与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合同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合同是单方义务无偿合同。
3、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虽然赠与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又因为赠与合同会因为一些客观因素的变化而撤销,所以赠与合同真正发生效力的,实际上还是当事人把合同当中的赠与物交给被赠人之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6-04-30 11:45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财产返还遵循恢复原状的核心原则,整体按「原物返还→折价补偿→过错赔偿」的规则处理,实践中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2026-04-29 16:52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产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预期的效力,主要会产生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若存在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还会发生收缴财产的后果。
2026-04-28 10:09
认定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需要依次从主体资格、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性、法定生效要件四个核心维度判断,同时需结合特殊赠与的撤销规则最终确认效力。
2026-04-27 13:36
私了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份合同。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原则上应履行完毕,不能随意反悔。但如果协议本身存在法定的瑕疵,或者事后出现了签订时无法预见的重大新情况,当事人则有权要求撤销协议或就新增损失索赔。
2026-04-25 11:42
核心结论:合同效力取决于法定要件,而非违约责任条款
判断一份合同(包括供货合同)是否有效,其根本标准在于它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而非是否包含了所有可能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