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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不起房租违约方能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2023-02-13 10:10 标签: 解除合同

一、负担不起房租违约方能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负担不起房租违约方可以和出租人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合同解除;协商不成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法定解除合同事由,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多久不交房租可以解除合同

1、具体要看租房合同中对合同解除权的约定,如果有相类似的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是否解除权。如未有此约定,可向对方下律师函,让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欠付的房租,如到期不还,则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当然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虽然是一种根本违约行为,但出租人并不一定要马上解除合同,为了保持合同的稳定性,可以给承租人对违约的补救机会。

3、因此,本条规定,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到期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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