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关系终止应符合什么条件
代理关系终止应符合的条件: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的代理人与第三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总和。
二、代理合同终止需要哪些条件
(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 代理人死亡;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一)在以下情况下代理继续有效:
(1) 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 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
(3)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
(4) 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 【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6-10-09 17:06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6-10-08 14:49
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起诉一方可以不到场:
已经依法委托律师、近亲属等合格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可正常出庭代为陈述诉求、提交证据、参与庭审,法院通常允许起诉一方本人不到场。
2026-09-30 1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6-09-30 1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具体效力分层为:
追认前效力待定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在被代理人明确追认之前,既不是必然有效,也不是必然无效,效力处于待确认状态。
被代理人追认后的效力
如果被代理人明确同意认可这份合同,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此时合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合同双方按约定履行义务即可。
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后的效力
被代理人明确拒绝追认,或者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后30日内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对善意相对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的相对人)来说,有权选择要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合同债务,或者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损失,但赔偿范围不能超过合同被追认时能获得的利益;
如果相对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的,由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对应的责任。
2026-09-24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