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货物质量要求不明又很难确定的怎么办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质量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仍不能确定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特定标准履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特殊的要求,则只要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能够达到产品的一般质量要求,即为符合质量要求。
二、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由卖方承担。
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此外,在附条件合同中,因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而取得权利的当事人,当其主张因条件成就与否而产生的权利时,应当就该条件成就或不成就而获得权利的事实,承担证明负担。在附期限的合同中,主张该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应当就该所附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存在并届至,或届满的事实,承担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2026-09-24 16: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针对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区分了三种不同情况: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同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人民法院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后果,以及标的、数量、价款等方面认定。
2026-09-23 08:48
根据不同的调解主体,效力规则如下: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只要调解协议满足:
签订协议的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签订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
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调解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
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经法院组织调解签署了调解协议,一般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更是不能随意反悔。
2026-09-22 08:48
符合要求的可靠电子章,与传统手写签名、实体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以下场景不适用电子章,使用这类电子章的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2026-09-21 08:46
针对可撤销合同中管辖权约定的效力问题,核心结论是:可撤销合同未被依法撤销前,符合法定条件的管辖权约定合法有效;即使合同被整体撤销,独立存在的管辖权约定仍然有效,具体解析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6-09-20 11:17
核心结论:只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即便租赁合同签署于公司更名之前,合同也合法有效,不受公司更名的影响。
法律依据与效力解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更名仅属于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中的名称变更,不属于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定事由,具体原因如下:
主体权利义务连续,不改变合同主体身份
公司更名后,原公司的民事权利、义务全部由更名后的新公司概括承继,签署租赁合同时的主体资格、真实意思表示都不会因为名称变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