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有以下流程:公安机关进行逮捕、送看守所羁押、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进行讯问、进行审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五条 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022-08-11 11:59
接到逮捕通知后,具体程序是:逮捕通知书送达后,继续调查处理,查办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侦查办案应当在逮捕后两个月内完成,报请审查起诉;情节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逾期不能审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022-08-09 14:16
接到逮捕通知后,具体程序是:逮捕通知书送达后,继续调查处理,查办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后,侦查办案应当在逮捕后两个月内完成,报请审查起诉;情节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案件,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期。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逾期不能审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022-09-30 15:31
执行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2-10-20 15:07
执行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后,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2-09-05 09:03
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认为要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要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