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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金是否要退还给女方

婚姻家庭 2022-09-08 15:25

视情况而定。双方办理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的,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胡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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