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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民警是否可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主体

刑事辩护 2022-09-15 13:54 标签: 看守所民警 是否可 帮助犯罪分子 逃避处罚

可以。法律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中主管查禁犯罪活动的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公、检、法机关及其他有查禁犯罪职责的机关的工作人员等。而看守所的民警正好是属于查禁犯罪活动的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叶律师

梁叶律师

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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