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诉状不同。
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若当事人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2、申请主体不同。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3、申请客体不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及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民事申诉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生效调解。
2021-02-06 14:54
再审和申诉的区别: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再审申请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针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
2022-10-11 14:11
申诉案件只有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才能再审立案 有权提出申诉的人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的刑事案件在经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 再审条件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也就是说申诉立案后需要依据一定的条件审查是否予以再审立案,并不是申诉立案就一定会再审立案。
2020-10-31 16:41
其一,性质不同。再审申请权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民主权利,申诉是当事人行使民主权利的行为。
其二,条件不同。申请再审有时间和管辖等条件限制,即当事人必须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申诉既无时间限制,也没有管辖权的限制,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还可以向检察机关及其他机关申诉。
其三,效力不同。只要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对案件进行再审;申诉并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只是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发现裁判错误的一种渠道。
2024-06-11 11:10
再审与申诉这两种制度在诸多方面均存在着显著差异。
具体而言,这些差异主要覆盖了以下五大方面:
第一,申请的主体有所不同;
第二,申请的客体各异;
第三,申请期限上的差异;
第四,管辖法院的归属问题;
至于第五点,在于它们各自的性质及其作用。
下面,我将就上述内容做详细解读。
首先来看申请主体这个部分,根据规定,再审申请的主体应当为原来所审理案件的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们。
然而,申诉却并未受此限制,当事人家属、朋友乃至案外人均有权提出申诉。
接着看申请客体这一方面,再审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据现有证据证实调解过程中存在违反自愿性原则或调解协议内
2022-10-22 14:35
重审与再审在概念和程序上都有差别:
1.概念方面。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一次进行审理并重新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2.程序方面。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3.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