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报酬属于破产费用。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2-09-06 14:49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2023-06-16 10:51
破产管理人的资格认定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没有资格担任破产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2022-08-12 11:51
为公平、公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保证破产审判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促进管理人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该规定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二、管理人的指定
三、管理人的更换。规定了管理人名册的编制、人民法院公告的内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的材料、破产清算事务所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应当提供的材料以及管理人的确定等四十个条文。
2022-08-12 10:26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优先进行清偿。
2022-11-24 14:19
“起诉破产公司还是破产人都可以。
破产企业在未进入破产程序之前,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进入破产程序之后,其主体资格并未消亡,工商登记信息亦无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一直在延续,所以以它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当然有效,而且最终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由破产企业承受,因此破产企业可以成为破产阶段诉讼的主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破产管理人又是该法明确规定的特殊主体,其存在的意义是为了处理好企业的消亡,在企业最后阶段为其行使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职责,同时破产管理人保管了破产企业的印章等,为使破产企业的主体一致,破产管理人亦可为诉讼主体对外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