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如下:1、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2、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随意的,不特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3 10:51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有:寻衅滋事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害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寻衅滋事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而故意伤害的对象一般是有特定关系的人;寻衅滋事一般致使被害人轻伤以下后果,也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而故意伤害要致人轻伤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2022-09-15 14:14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比如前者一般是事前约定好时间、地点纠集多人进行殴斗,而后者一般是临时起意、突发性的。
2022-08-12 11:13
根据法律规定,侵占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1、前者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前者是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而后者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2022-08-11 14:36
实践中,涉及人数众多的实施多次多种行为的寻衅滋事犯罪组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有时难以区别,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黑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主要成员基本相对稳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组织一般较松散,大多是临时组建的,成员不是很固定,一般是完成一次或多次多种行为后解散,一般没有稳定的经济实力,犯罪目的和动机一般比较单一,是通过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不追求长久的经济目的,无非就是追求争强好胜,寻求刺激等心里需求。因此黑社会组织性质的犯罪与寻衅滋事罪犯罪组织还是有本质的区别。但是也有少数寻衅滋事罪的犯罪集团案件涉案人数较多,成员组织较固定,成员间有明确的分工,存在时间较长,长时间在一定区域形成较稳定非法势力,在存在期间也实施多起刑事案件,对当地民众也造成一定恐慌,在这种情形下就不好区分是黑社会组织犯罪还是寻衅滋事罪犯罪组织。
2022-08-19 10:48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