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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4-06-26 11:25 标签: 寻衅滋事罪 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的区别主要是行为表现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故意伤害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谭瑛律师

谭瑛律师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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