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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醉驾处罚标准

交通事故 2022-08-25 13:39 标签: 醉驾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中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的缓刑适用,应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道路环境、危险程度、损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组织追逐竞驶的;
3、吸食毒品、服用麻醉药物的;
4、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5、曾因危险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7、逃避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8、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9、其他不适用缓刑的。

郑小梅律师

郑小梅律师

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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