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四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的财产权益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02-26 14:10
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l、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所谓合同,是指处于平等地位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经济关系等的一种协议,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融资、租赁、居间、担保、劳务、期货等合同。既可以是国内合同、又可以是涉外合同。所谓签订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从而使各方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所谓履行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将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因此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生效后,除非一些法定情况,都应全面、实际、正确地履行,否则即应承担合同违约的法定责任。只有属于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了被诈骗的事实,才可构成本罪。所谓严重不负责任,在这里是指不履行或者虽然履行但不是正确、认真地履行自己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其表观形式多种多样,如粗枝大叶、盲目轻信、不就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行能力等进行认真的咨询、调查、了解、审查;应当公证或者鉴证的不进行公证或鉴证;贪图个人私利,关心的不是标的质量、价格,而是从中得到多少回扣,捞到多少好处。得到好处后,在质量上舍优求劣,在价格上舍低就高,在路途上舍近求远,在来源上舍公取私等;违规让售或赊购非滞销或是紧俏的商品;擅自越权作主签订、履行合同;急功近利,不辨真假,盲目吸引外资,上当受骗;违反规定为他人签订经济担保合同;发现合同无效或对方根本没有履行能力,仍不坚持自己应当拥有的合法权益,甚至撒手不管,听之任之,等等。如果并不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或者虽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不是因此而被诈骗,即使有重大过失、亦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被诈骗,是指他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致使其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公司、企业财产被他人骗取
2022-08-12 16:15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9-19 16:11
抗税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2022-08-11 15:27
抗税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2022-12-02 16:46
抗税罪的四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