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造假可以构成科技人员的违规行为,依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相关规定处罚。
2024-06-29 11:18
2023-06-19 17:11
伤情鉴定一般不会作假,如果伤情鉴定程序存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也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查阅资料,分析是否存在违反鉴定程序的情形,向公安机关递交重新鉴定申请书或者补充鉴定申请书即可。如果涉嫌存在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2025-01-25 10:54
1、行为人实施了造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假药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因其生产假药使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因其生产假药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5-04-24 17:11
1、行为人实施了造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假药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因其生产假药使人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因其生产假药致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2-09-03 10:17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