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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对方就是不还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3-20 16:45 标签: 欠钱不还

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条等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派出所调取的户籍信息,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邱加进律师

邱加进律师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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