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依法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2-11-26 15:48
“《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肇事者的责任大小是没有关系的。
”
2024-05-14 13:45
吃饭时间死亡算不算工伤要看具体的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是工伤。
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内的吃饭,或者吃饭不是因为工作原因的死亡的话,就很难认定为是工伤。
比如下班后在家吃饭死亡的,不属于工伤。
2023-03-07 16:54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2022-03-22 16:52
2022-09-16 16:59
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就会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如果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流水没有间断,个人缴费年限自然就会按连续计算了。
如果是单位造成的社保断缴,用户可要求单位为自己进行补缴,但是如果是个人问题造成的社保断缴,用户只能够委托用人单位或者是社保代缴机构为自己进行补缴,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