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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门诊看病,被误诊为糜烂性胃炎,间隔一个多月后被诊断为晚期胃癌,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24-03-11 11:36 标签: 误诊 医院

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误诊及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构成侵权,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一)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林炫起律师

林炫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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