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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扣押的手机什么时候能归还

刑事辩护 2024-03-07 13:34 标签: 公安机关 扣押

1、如果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2、如果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3、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扣押到结案为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
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任伟宁律师

任伟宁律师

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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