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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算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4-03-02 10:42 标签: 分手费 犯罪

如果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没有达到数额标准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方文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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