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能判断具体赔偿标准。一般而言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依法主张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2024-04-16 14:22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08-09 15:46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的合理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因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2025-02-21 10:12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二是“上下班途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所以,只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025-04-10 17:53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能否被认可为工伤的问题,可以根据如下几类特殊情况进行深入分析:首先,若遭遇车祸的员工在事故中的责任占比超过50%或者是全部过错方,那么我们就无法将其纳入工伤范畴;其次,如果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而并非员工个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应该予以工伤认定;最后,当上下班人员在道路上受到各类机动车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事故以及铁路事故等伤害时,同样应予工伤认定。
2023-03-07 17:00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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