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的法律规定:首先应当将征收房屋的决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征收目的和补偿标准等;其次村民凭借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补偿登记;最后签订补偿协议。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3-09-21 14:49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计算方式如下: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可以按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等。
2024-11-04 09:53
1、建筑物本身补偿。一般来说,商铺补偿价格一般都是参照周边同类型建筑物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比如周边的同类型商铺价格是3万一平米,那么补偿基本就在这个范围,如果低于这个价值的补偿就是不合理的。
2、停产停业损失。因为商铺属于经营性建筑,那么在面临拆迁时,就要考虑因拆迁导致的经营损失,一般来说会根据商铺本身的收益和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时长来计算。
3、因拆迁导致的设备损耗补偿。如果商铺拆迁时,里面有相关设施设备的,因拆迁导致的损耗,也是要给予补偿的,比如经营饭店的,一些厨具设施的损耗也是要依法补偿的。
4、如果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搬迁奖励补偿。
2024-12-17 11:29
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是否合理应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023-04-23 16:40
城中村改造的房子是可以拥有房产证的,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土地使用性质属于集体,而非国有。如果开发商在有关部门办理了土地“转性”(转变土地使用性质),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关键还是要看开发商,因为土地转性要办理的手续较多、需要的资金也很大,一般开发商是不会办理的。这种房屋购买后可以居住,但不能上市交易,也没有法律保证。
2025-03-13 13:54
市区农村改造项目,是指当农村村落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全部或者是绝大部分的耕种土地已被国家合法征用作他途,村民们在此情况下转变为城市居民并依然选择居住在原村落形成的居民区域内的房产住宅,需要执行相关的土地征收与拆除工作。
从狭隘的角度来看,城中村主要是指那些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由于所有的或者是大部分的耕田均已被国家合法征作他途,村民们在这种情形下转变为城市居民并仍然选择居住在未经市政规划与规范管理的原村落所形成的市镇民居,也可以简称为“都市中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