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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附着物所有权?

征地拆迁 2024-01-29 16:15 标签: 土地使用权 附着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相关法律规定:

1、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张广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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