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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件事己处理、无处罚,过一段时间(如一年以后),能否再处罚?

行政诉讼 2023-09-20 15:12 标签: 处罚 一事不再罚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 不得给予两次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行为人的一个行为, 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 则只能罚一次, 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其他处罚行为。(2)行为人的一个行为, 违反一个法律, 法规规定, 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的, 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3)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 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4)同一个行为, 需要分别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不属于一事再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赵运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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