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023-09-09 16:17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部门管理如下: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2、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组经营管理;3、已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022-09-19 11:44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不同类的农用地,法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明确相应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
2022-09-13 11:19
中药材是我国传统出口商品之一,主销港澳和东南亚地区。近年来,中药的作用越来越为外国人所重视,销售市场正向日本、西欧和美国等地扩展。根据我们的条件和国际市场的情况,中药材的出口完全有可能逐步扩大,使之成为我国出口的“拳头”商品。但是,由于目前很多单位都经营中药材出口业务,不少单位对外低价竞销,对内抬价收购,严重影响了国家对中药材的正常出口,中药材的出口价格一九八四年比一九八○年约下降了百分之四十。近年来国家出口的中药材虽然数量增加了,但所收的外汇反而减少了,使出口成本越来越高。同时,由于非正常贸易渠道流入港澳市场的中药材越来越多,在国外和港澳地区打乱了我三十多年建立起来的销售渠道,动摇了许多老客户的经营信心,使他们不敢进货。今年(1985年)春交会中药材成交额还不到去年(1984年)同期的半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多渠道出口,造成片面追求生产数量,使中药材的质量呈现下降趋势,不但影响了中药材的出口,而且损害了我国的声誉。因此,对中药材的出口必须加强管理。
2022-08-09 16:21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的保护和利用、对建设用地的开发和使用、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2022-08-10 1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