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得了癌症以后是否能够申请低保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如果家庭本身就特别的贫困,收入也是非常的低,还没有子女,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去申报低保的,但是也是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如果家庭本身收入就比较的高,而且是儿女双全,家里有各种代步工具,有各种电器,那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得了癌症也不能够去申请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2023-05-05 16:35
我想问一下,我名下有一辆2万多辆车,我父母申请低保户,能不能申请下来
2022年低保名下能不能有车看情况:(1)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的,赠予除外,不属于扶贫对象,不能享受低保;(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低保户名下可以有车。
2023-04-06 11:01
你好,我第二次结婚的女儿嫁给了我现在的丈夫,生了儿子。现在感情破裂了。如果离婚,我能争取儿子的监护权吗?
孩子的监护权是不需要争取的,父母只要有监护能力就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夫妻离婚时,如果不愿意共同抚养孩子,则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原则是最有利于孩子。
2023-04-06 14:48
我名下有房是婚前买的,老公名下没有,现在我们再买房子算二套房吗
婚前购房是否为二套房都是以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或是否有贷款来判断的。如果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卖掉后名下没有房再买不算是二套房。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卖了房,但是名下还有贷款再买房也算是二套房。只有个人名下既没有房也没有贷款就不算二套房。
2023-05-25 09:54
如果涉嫌侵害你的个人名誉的,可以起诉对方停止侵权并请求损害赔偿。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进行维权,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其他经济损失。说明事实与理由即可。
2023-05-29 09:50
您好,我是离婚的单身母亲,江山农村户口,我名下无房无车,工资只有三千到四千,这样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公租房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