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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律师函是物业工作人员送来的?

合同纠纷 2023-08-25 14:21 标签: 物业 律师函 物业费

法律分析:一、律师有权利受委托人(物业公司)的委托发放律师函,这属于律师的业务范围之一。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居民认为物业没有履行合同,可以组织业主大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罢免,再重新选聘一家物业公司。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或者社区去组织一下,召开业主大会,只要是一半以上同意就可以罢免该物业公司再重新选聘新的物业。二、业主维权应该通过合法途径,不能通过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抵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该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违反法律规定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没有履行服务职责,亦或是侵权,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可以对其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谭绍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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