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法定条件: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2022-08-12 16:07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022-08-12 13:39
首先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达成一致,就会先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会一式四份,由拆迁人拿一份,被拆迁人拿一份,向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份,也会有向上级部门进行备案一份。
所以说个人手里面的拆迁安置协议丢失,这个并不能否定你与拆迁部门针对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达成了一致。这个你大可不必再去补办拆迁安置协议。
另外,所谓的补办一般限于比如房产证、土地证这一类证书,而拆迁安置协议属于一个行政合同,不存在补办的问题,会涉及到补签协议的问题。
如果确实不放心,想要手里拿到一份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可以向拆迁部门说明情况,并且登报挂失后,与拆迁部门重新补签一份安置协议即可。
2023-12-12 10:46
房屋拆迁裁决的步骤是:携带裁决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拆迁补偿协议等资料提出申请,交由裁决机关审理,裁决机关对拆迁双方进行调解进行裁决决定,双方按照裁决方案执行。
2024-11-14 09:36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06-11 11:10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
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
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