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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长沙工作,借给同事4.5万。现在在东北,被告是武汉人。我不能提供常住证明。如何起诉?在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法官说他可以赢,但很难执行。被告户籍所在地是否存在同样难以执行的问题。我该

债权债务 2023-06-15 16:00 标签: 借钱起诉 执行规定 是什么

借条在诉讼时效内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郭俊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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