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施工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2-11-30 13:43
以江苏省为例,由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上既没有公章也没有项目部章,只有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的签字。这类合同的效力认定要分两种情况:其一,项目经理如果是施工单位的职工,那么这种行为一般认定为职务行为,对于职务行为,施工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其二,项目经理如果不是单位的职工,实质上是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这类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因法律上成立表见代理而认定有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订立合同,债权人要求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部或者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限的除外。
2024-04-07 14:21
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总公司是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
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需要有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
如果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如果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追认会导致合同无效。
2022-08-17 14:08
我国合同法并未直接规定借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从法理上来看,如果有关合同的实质权利义务承受人认可并接受有关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则支持该合同的有效性更有助于有关纠纷的解决。
2024-03-30 11:40
1、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他人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则其行为将会涉嫌合同诈骗罪。
2、为借用他人资质,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此类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3、未获得被冒名人代理权限,行为人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权代理合同在被代理人(即“被冒名人”)进行追认之前,为效力待定合同。根据无权代理的形成原因不同,可分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和超越代理权所形成的合同。
4、虽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代理权限,但是合同相对人出于善意,且有足够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限时,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及于被代理人,由此对被代理人所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对其进行赔偿。
2022-08-12 14:14
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施工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逾期交付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