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由于家庭矛盾不好解决,夫妻关系不和自己又是残疾人,能不能两地分居?

婚姻家庭 2023-06-12 08:59 标签: 家庭矛盾 两地分居 规定

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好,在继续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况。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在诉讼离婚案件种,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刘波律师

刘波律师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经济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