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2025-08-15 16:52
办理设施农业用地的流程是:1.项目选址;2.至所属乡镇填写备案申请表,由乡镇村社、村建环保部门、国土所、农服中心联合实地踏勘后签字盖章确认用地;3.制作土地勘测定界报告;4.由所属乡镇指导农户填写相关表格签字盖章。用地业主方自行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流转情况复印件等相关资料;5.签订用地协议。
2025-03-11 16:05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2025-03-30 17:09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2025-09-10 15:02
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
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
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2022-10-09 10:06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含菌类)和畜禽(蚕)、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具体分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含菌类)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种植类(含菌类)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的智能温室(含温室墙体、室内通道);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种植(含菌类)生产直接关联的育秧(育种、制棒)和疫病虫害防控设施,晾晒、烘干、烘烤、预冷、保鲜、存储、分拣包装、泵房、水肥溶解池、废弃物处理以及生产服务的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看护房、智能温控设备、检验检疫监测等设施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经营者要到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