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家的土地是别人卖房子时给我们的,现在面临折迁,经营权证还是别人的名字,现在这个补偿款归谁所有?

征地拆迁 2023-05-22 15:57 标签: 土地 拆迁 补偿规定

主要看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会导致处理方式不同。如果是共同共有,且共有人之间有纠纷,无法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无法签字。那么补偿款项可能会留存于征收部门,待争议解决后领取。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很明确,那么可以由房屋所有人领取补偿款,然后再解决家庭内部纠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蒋继禹律师

蒋继禹律师

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