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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给予他人担保,欠债,离婚后,还能起诉女方吗?

婚姻家庭 2023-05-17 13:59 标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担保 起诉规定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夫妻都会被起诉,但是若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需还款,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都有偿还的义务,虽然有协议约定,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女方替男方还款了,女方根据协议可以另行起诉男方,向男方追偿其代为偿还的贷款。如果是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离婚时约定男方承担,男方无还款能力时,银行是有权利向夫妻双方追讨的。当然女方可以先还清贷款后,再向男方追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申凤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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