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或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按照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06-21 14:13
可以直接起诉,如果发包人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农民工应当同时起诉业主、总承包方和承包组织或个人要求支付工资。
2022-08-22 08:47
购买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的,原则上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交易。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该内容属于法定无效情形,或者当事人已对该合同作出变更,否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07 13:52
1、对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评估,可以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可以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可以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可以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
2、房屋评估标准:房龄、户型、楼层、朝向、装修、物管、位置、配套、小区、市场。
2024-11-04 09:37
签订的合同价格不可以低于中标价格。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025-04-29 09:40
签订的合同价格不可以低于中标价格。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