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华我父亲六十多岁了,签了一份赔偿合同,我不知道,这合同能生效吗吗?

合同纠纷 2023-04-24 15:22 标签: 赔偿合同 生效规定 是什么

合同效力待定的处理如下: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催告有权处分人予以追认,若在此期限内,有权处分人拒绝追认,或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认定无效,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若相对人予以追认的,合同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王永辉律师

王永辉律师

四川蜀都金丰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