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张雪梅律师

姓名:张雪梅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头衔:专职律师

城市:江苏-南京

执业证号:13201200911497226

执业年限:17年

擅长领域

  • 婚姻家庭
  • 合同纠纷
  • 房产纠纷
  • 建筑工程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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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梅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本科,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担任过在国内外具有极大影响力的南京江宁饿死女童一案乐燕的辩护律师,代理的段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作为典型案例被先后刊登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为类似案件的判决提供了参考依据。成功代理了多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并获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同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规避了大量的法律风险。

律师贡献值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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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答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前一方购房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一般归登记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还贷比例、房屋现值、贷款余额等因素综合计算。查看全文>>
对方婚内出轨,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配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需注意,一般性的婚内出轨行为需达到'重大过错'程度方可主张赔偿,且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过错行为的存在及其与离婚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等,证据收集过程应注意合法性。查看全文>>
离婚冷静期内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在冷静期届满后提起离婚诉讼时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并可申请财产保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冷静期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继续适用。当事人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应注意收集和保存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财产变动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步申请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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