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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贷公司贷款11万元,实际到手8万元,还要按11万元还款和还利息,砍头息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23-04-17 15:51 标签: 贷款 利息 规定

“砍头息”是指贷款人在给借款者提供贷款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金钱。“砍头息”是不合法的,借款的利息不能预先在借款的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则借款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郑杰律师

郑杰律师

江苏天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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