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后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要之前赠与给女方钱款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5-05 16:19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依据其赠与的财务的限制而定,如果该财务属于向对方示爱的情形或者用于双方共同消费的情形的,不需要返还;如果不属于前面的情形的,可能需要返还其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
2023-04-06 13:45
您好,恋爱期间,对方给我转了一万元,没有说明是借贷还是赠与,分手后能不能拿回来?
恋爱期间转账,性质的认定:如果明确在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双方分手之后,基于借贷关系可以要求对方偿还。而正常消费,琐碎的、节日等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如情侣间如“520元”、“1314元”这样特殊意义的转账数额,就可以被认为是赠与,分手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2023-05-04 14:43
恋爱期间赠与财物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依据其赠与的财务的限制而定,如果该财务属于向对方示爱的情形或者用于双方共同消费的情形的,不需要返还;如果不属于前面的情形的,可能需要返还其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
2022-08-25 17:00
如果执照名称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就是子公司,如果是“营业执照”的是分公司。看公司名称,如果是分公司的,其公司名称中会有某某分公司的字样。
2022-09-22 08:40
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男女分手后需要进行还钱。
婚约、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此时双方都是自愿的,那么也不存在赠送礼物的行为无效。
但是,在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时,往往发生财产纠纷,其主要表现在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给予财产损失的返还。由此引起的纠纷,在处理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恋爱期间,互赠财产数量多,价值大,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全部或部分返还,若赠与物已毁损而不存在,可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