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如何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婚姻家庭 2023-04-13 13:43 标签: 诉讼离婚 准备材料 规定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2、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短信、分居情况、出轨情况等证据;4、涉及子女抚养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5、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流水。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1、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3、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4、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杨顺昌律师

杨顺昌律师

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