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无效,妻子可以主张追回财产。2、但如果是不动产买卖,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只能在离婚时,主张其配偶予以赔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023-04-03 09:51
1、一方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无效,妻子可以主张追回财产。2、但如果是不动产买卖,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只能在离婚时,主张其配偶予以赔偿。
2023-04-04 16:06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方式:1、按照产生时间认定。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2、按照性质认定。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反之,则为共同财产;3、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其他方式。
2023-04-17 11:30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方式:1、按照产生时间认定。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2、按照性质认定。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财产一般为个人财产,反之,则为共同财产;3、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其他方式。
2023-04-06 14:06
夫妻一方故意不还房贷的,如果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因为当事人不还贷款的行为导致另一方也无法偿还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还款的一方承担还款责任。而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夫妻所负共同债务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依法偿还。
2023-09-05 19:01
夫妻共同财产被丈夫转移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被一方转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